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000562695/2020-00038主题分类:其他发布机构: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
发文日期:2020-04-13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关于印发《霸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关于印发《霸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机构: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:2020-04-13

 村街各有关部门:

    《霸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》已经主要领导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要求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 

 

     附件:《霸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》

 

 

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4月13日

 

 


霸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

集中行动实施方案

 

为全面消除安全生产、消防隐患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按照《霸州市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主要领导研究决定,在全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。特制定方案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和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总要求,坚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”这条红线。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在重点行业领域狠抓隐患大排查、大整改、大问责、大提升,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,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,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1.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霸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领导小组。具体名单如下:

 郝洪岩  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副主任

牛铁旺  党工委副书记

副组长:谭宝峰  党工委委员

  员:曹培民  社会发展局局长

苗聪颖  规划建设局局长

            公共事业管理中心主任

            民政文化宣传办公室主任

杨国梁  经济发展与招商合作局局长

        孟文志  经济发展与招商合作局副局长

刘政含  行政审批局副局长

   社会发展局副局长

金元  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

崔宏源  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

        龚立民  临津供电所所长

        曹志宽  开发区供电所所长

            南孟供电所所长

            岔河集供电所所长

赵建辉  开发区环保中队中队长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,办公室主任由谭宝峰同志兼任,副主任由孟文志、刘政含兼任,负责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,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。

三、责任分工

(一)各类生产经营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综合验收组

社会发展局牵头,配合市检查组,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、人员密集场所用电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燃气安全以及私搭乱建、“三合一”、“多合一”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。

责任单位:社会发展局、经济发展与招商合作局、民政文化宣传办公室、规划建设局、公共事业管理中心、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、各村街等

(二)环境隐患排查组

经济发展与招商合作局牵头,开展自查并配合市环境保护排查组检查,对全区范围纳污坑塘、水体治理、生活污水等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,并督促整改。

责任单位:经济发展与招商合作局、开发区环保中队、各村街

(三)垃圾杂草秸秆排查清理督导组

社会发展局牵头,负责组织村街及相关部门,对全区范围内村边、田边、林边、路边、沟边的杂草、垃圾清理,秸秆禁烧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

责任单位:社会发展局、各村街

(四)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组

社会发展局牵头,负责组织学校、幼儿园、小餐桌等自查,并配合市校园安全排查组,检查砖木结构平房校舍是否进行了整体加固;检查建设时间久、标准低、失修、失养严重的校舍用房情况。检查整治学校消防审核、验收或者备案办理情况;安全出口、人员疏散走道及疏散楼梯畅通情况。检查校园内部安全保卫、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情况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。

责任单位:社会发展局

、行动时间及工作安排

2020年4月3日开始到2020年7月31日结束。

第一阶段:问题查找(2020年4月3日—5月31日)

各村街对辖区企业再次进行摸排,填报《开发区“百日攻坚”排查登记表》,4月17日前上报;各检查组逐村街、逐学校的统一进行联合检查,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,做好登记,做到“检查一家(处),记录一家(处),建档一家(处)”,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及时建档,形成清单,并将检查结果交付村街督促整改。检查涉及重大隐患的,要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,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;对证照不全的,帮助其抓紧办理相关手续;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且拒不整改的非法违法主体坚决予以打击取缔

第二阶段:全面整改(2020年6月1日—2020年6月30日)

坚决有效落实整改。村街按照检查组排查出的隐患清单,督促相关企业、场所、学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,逐项明确整改任务、整改措施、完成时限、直接责任人、主要责任人等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。

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、学校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,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不足,举一反三,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加大安全投入,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,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,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。

第三阶段:全面验收(2020年7月1日—7月31日)

村街、各有关部门要对“百日攻坚”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,形成总结报告,并组织“回头看”活动。一看工作部署是否全面,二看行动开展是否扎实,三看档案存备是否齐全,四看整改是否到位。特别要梳理是否还有未纳入监管台账的企业、经营主体,是否还有未开展隐患排查的企业、场所、学校,是否还有未经过执法检查的企业、场所、学校。要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,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长效机制,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巩固提高。

、工作要求

成立组织村街、各部门要分解目标任务,召开专题会议,动员部署,落实岗位职责,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

)广泛宣传。各村街、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利用QQ、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行动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及时总结推广,积极推动集中行动取得更好的成效。

)定期通报。4个专项工作组要将排查验收情况于第二日早09:00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,办公室对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汇总,报市政府。联系人:李强、曹振威,联系方式:15931628860、18732609088。

 

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